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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P-02-2019-047新礦內(nèi)蒙古能源有限責任公司1.2億立方焦爐煤氣制甲烷裝置安全現(xiàn)狀評價報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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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時間:2019-10-14 瀏覽次數(shù):404 【返回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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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項目名稱 |
新礦內(nèi)蒙古能源有限責任公司1.2億立方焦爐煤氣制甲烷裝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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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類型 |
安全現(xiàn)狀評價報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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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項目簡介 |
單位名稱:新礦內(nèi)蒙古能源有限責任公司1.2億立方焦爐煤氣制甲烷裝置
建設地址:內(nèi)蒙古自治區(qū)鄂托克前旗上海廟鎮(zhèn)
生產(chǎn)過程中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有焦爐煤氣(主要成分為H2和CO)、丙烷、乙烯、異戊烷、二硫化碳、硫化氫、氮(壓縮的、液化的)和液化天然氣(甲烷),被列入《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》(GB18218-2018)中的危險化學品有焦爐煤氣、丙烷、乙烯、異戊烷、二硫化碳、氫氣、甲烷,本項目LNG罐區(qū)單元構(gòu)成二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,冷劑儲罐單元構(gòu)成四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。
經(jīng)分析評估認為,企業(yè)對LNG罐區(qū)單元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已經(jīng)采取了相應的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措施,降低了風險水平,本項目個人風險和社會風險可以接受,符合《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(jiān)督管理規(guī)定》(安監(jiān)總局令[2011]第40號,安監(jiān)總局令[2015]第79號最新修訂)的要求,該項目具備安全生產(chǎn)的條件。
本項目煤氣甲烷化工藝屬于第二批重點監(jiān)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中的新型煤化工工藝,不涉及首批重點監(jiān)管的危險化工工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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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組長 |
董永明 |
技術負責人 |
張昱 |
過程控制負責人 |
馮艷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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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告編制人員 |
馬玉東
蘇日雅
劉庭廣
方偉 |
報告審核人員 |
趙磊 |
技術專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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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次現(xiàn)場勘察時間 |
2019年3月1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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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(xiàn)場勘察人員及主要任務 |
董永明、劉庭廣、蘇日雅、武朝軍、蘇日雅:項目負責人、現(xiàn)場檢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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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報告提交時間 |
2019年6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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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報告評審、備案部門 |
鄂爾多斯市應急管理局 |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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