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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P-02-2021-014內(nèi)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責任公司120萬噸/年精細化學品示范項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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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時間:2021-05-21 瀏覽次數(shù):657 【返回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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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項目名稱 |
內(nèi)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責任公司120萬噸/年精細化學品生產(chǎn)裝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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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類型 |
安全現(xiàn)狀評價報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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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項目簡介 |
單位名稱:內(nèi)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責任公司
建設(shè)地址:內(nèi)蒙古自治區(qū)鄂爾多斯市杭錦旗獨貴塔拉南工業(yè)園區(qū)(錦泰工業(yè)大道北、錦六路南、泰四路西)
主要負責人:劉尚利
本項目涉及的物質(zhì)為危險化學品的有:氫氣、一氧化碳、硫化氫、氨、液化石油氣、丙烯、石腦油(低芳溶劑)、十六烷值改性劑、甲醇、柴油[閉杯閃點≤60℃]、硫磺、二氧化碳、氮[壓縮的或液化的]、氧[壓縮的或液化的]、鹽酸、氫氧化鈉溶液[含量≥42%]、硫酸、次氯酸鈉溶液[含有效氯>5%]、氨溶液[含氨>10%]、穩(wěn)定輕烴、干氣(主要含31.1%甲烷、37.4%乙烷,其余為C3、4C)、沼氣(主要含50%~80%甲烷(CH4),20%~40%二氧化碳(CO?))。
以上物質(zhì)中屬于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范圍內(nèi)的物質(zhì)為:氫氣、一氧化碳、硫化氫、氨、液化石油氣、丙烯、石腦油(低芳溶劑)、十六烷值改性劑、甲醇、柴油、氧[壓縮的或液化的]、穩(wěn)定輕烴、干氣(主要含31.1%甲烷、37.4%乙烷,其余為C3、4C)、沼氣(主要含50%~80%甲烷(CH4),20%~40%二氧化碳(CO?))。本項目重大危險源如下:
1處一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:LPG/丙烯罐組單元;
3處三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:低芳溶劑罐組單元、液氨罐組單元、輕烴改質(zhì)裝置單元;
9處四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:粉煤氣化裝置區(qū)單元、凈化裝置單元、合成裝置區(qū)單元、加工裝置區(qū)單元、甲醇罐組單元、液體石蠟罐組單元、混醇罐組單元、輕質(zhì)中間產(chǎn)品罐組單元、精細化學品罐組單元。
本項目涉及的重點監(jiān)管危險化工工藝如下:
(1)氣化裝置-水煤漿氣化、粉煤氣化,以及合成裝置-費托合成涉及的新型煤化工工藝屬于第二批重點監(jiān)管危險化工工藝;
(2)加工裝置-加氫精制、加氫裂化涉及的加氫工藝,以及凈化裝置-克勞斯硫回收涉及的氧化工藝屬于首批重點監(jiān)管的危險化工工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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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組長 |
趙磊 |
技術(shù)負責人 |
東云 |
過程控制負責人 |
張曉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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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告編制人員 |
王彩霞、白潔、李娟、蘇日雅 |
報告審核人員 |
方偉 |
技術(shù)專家 |
王清志、張海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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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次現(xiàn)場勘察時間 |
2021年1月21日,1月26日-2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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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(xiàn)場勘察人員及主要任務(wù) |
東云、白潔、王清志、張海林、孫永生、陳作如、趙磊:項目負責人、現(xiàn)場檢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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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報告提交時間 |
2021年4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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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報告評審、備案部門 |
鄂爾多斯市應(yīng)急管理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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