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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P-02-2021-083內(nèi)蒙古顯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納米功能墨項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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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時間:2021-11-09 瀏覽次數(shù):258 【返回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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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項目名稱 |
內(nèi)蒙古顯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納米功能墨項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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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類型 |
安全現(xiàn)狀評價報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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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項目簡介 |
單位名稱:內(nèi)蒙古顯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建設地址:呼和浩特市和林格爾縣盛樂經(jīng)濟園區(qū)科技大道1號2號廠房
法人代表:吳葵生
本項目涉及的物質(zhì)為危險化學品的有:丁酮。
以上物質(zhì)中屬于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范圍內(nèi)的物質(zhì)為:丁酮。
本項目不構(gòu)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。
本項目不涉及重點監(jiān)管的危險化工工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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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組長 |
馮艷萍 |
技術(shù)負責人 |
東云 |
過程控制負責人 |
張曉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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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告編制人員 |
白潔
丁雅清
劉庭廣 |
報告審核人員 |
蘇日雅 |
技術(shù)專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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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次現(xiàn)場勘察時間 |
2021年9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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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(xiàn)場勘察人員及主要任務 |
馮艷萍、劉庭廣:項目負責人、現(xiàn)場檢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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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報告提交時間 |
2021年11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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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報告評審、備案部門 |
呼和浩特市應急管理局 |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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